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专题聚焦 > 2016全国两会 > 浙报全媒体报道 正文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职教“联姻”,何时走出“剃头挑子”怪圈?
2016-04-21 08:29:22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私人侦探电话:18620591396.QQ:320895158 】【不成功不收费】公司竭诚为您提供:私人侦探,私家侦探服务,婚外情调查,手机清单查询,微信信息查业务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

  (原标题:武汉:42岁男子吃喜糖划破血管 吐出半坛子鲜血)

  楚天都市报3月15日讯 吃喜糖也会有血光之灾?没错!武汉42岁的李先生(化名)就是在吃了一颗喜糖后口吐鲜血,差点一命呜呼。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医院得知,李先生出血量很大,达到了800毫升,将近大半坛子鲜血。

  事情还要从6天前说起。李先生是IT公司一名管理人员,当天,好兄弟的侄儿子在武汉办婚礼,邀请他开婚车。这等美差他自然没有拒绝。一大清早来到新郎家后,亲友就给李先生发喜糖。李先生随手拨开一颗硬糖塞进嘴里,咬了一小半以后就吞了下去。

  没过一会儿,李先生就开始觉得恶心、想呕吐,他还没来得及去厕所,没忍住当着新郎亲友的面呕吐起来,谁知吐出来的竟然是几大口鲜血,这可把在场的人吓坏了。众人赶紧把李先生送往附近的武汉市第三医院抢救。

  该院消化内科医生蔡一珊回忆,李先生被送来的时候,口里还在吐血,由于出血量达到了近800毫升,整个人都快休克了。经过检查,医生发现李先生的血是从消化道出来的,也就是消化道大出血,这类出血的量大且不易止住。医生赶紧进行止血等治疗,算是保住了李先生一命。

  然而,小小一颗喜糖怎么会划破消化道呢?蔡一珊医生给出了答案。原来李先生有乙肝肝硬化病史,出现食管静脉曲张,而糖球表面粗糙不平、硬度大,咽下时划破了曲张而薄弱的血管,导致消化道大出血。

  武汉市第三医院消化内科医生田霞说,上消化道出血是肝硬化最常见的并发症,最容易引起突发死亡。

  她提醒,肝硬化患者除了要配合医生的治疗之外,日常的饮食宜细嚼慢咽,忌暴饮暴食,宜营养少渣,忌粗糙坚硬食品。

  最好做到足够营养,低盐饮食,保持大便通畅,禁酒、不乱用非处方药物等。总而言之,要避免一切会加重肝损伤的因素。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

  在中高端市场受到消费者追捧后,神州专车又在细分市场发力。日前,神州专车宣布在全国各大城市上线国内首个孕妈产品——神州孕妈专车。从此以后,长沙地区的孕妈出行更方便了。

  “操作也和平常叫车一样,只要在APP客户端上点击孕妈专车按键即可。”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款定制化的产品。车辆全部是价格15万元以上的中高档车型,车龄3年以内。车内还配备呕吐袋、腰枕、胎教光盘等物品,并备有孕妈专用车贴,以告知车内载有孕妇,提醒周围车辆小心驾驶。司机方面,除了全部为3年以上驾龄的专业司机,保证严审无犯罪记录,还要接受医疗救助培训,熟悉孕期基本医疗救助常识。另外,神州孕妈专车要求司机平稳驾驶,且车速不能超过60公里/小时,车内温度控制在22℃等。

  与此同时,神州专车还联合公安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共同推出中国首部《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在车辆、司机、服务和保障等四大方面制定科学、严格的标准,为孕妇出行用车提供行业指导标准。神州专车推出的孕妈专车,就是严格依照《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细化和升级,从四大维度保障孕妇的出行安全,为其提供贴心、高品质、极致的专车体验。

  业内人士表示,孕妇属于特殊群体,她们在出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2016年恰逢“金猴年”,又是二胎开放的第一年,预计全国将有2800万孕妇,而市面并没有一款真正面向孕妈的专车产品,神州孕妈专车正由此“应孕而生”。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

  长沙晚报讯(记者 钱娟)昨日,市侨联召开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省级有关会议精神,审议侨联第九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文树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准确把握大势,充分认识大体,主动融入大局,紧扣深化长沙与海外交往、交流、交融的目标,将民间、联谊的优势发挥得更好,将亲情、乡情的纽带维系得更牢,将合作共赢的理念践行得更实。

  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侨联组织,创新基层侨联组织建设新模式;将望城黄金创业园打造成湖南首个华侨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打造新侨创业基地新品牌;长沙市湘绣城、长沙县黄兴故居纪念馆成为中国侨联首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过去一年,全市各级侨联组织不断创新侨联工作机制,拓展海外联谊,多措并举支持侨企创新创业,努力开拓公益新项目,围绕中心主动建言献策,广泛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文树勋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长沙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之年,要在全市侨联系统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学习活动,切实将侨界优质资源注入“十三五”规划大局,积极引领侨界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独特贡献。要最大限度凝聚侨界力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拓展海外工作,积极拓展新侨工作,与广大侨界群众常来常往、越走越亲。要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不断筑牢新形势下侨联组织的发展根基,切实强化组织建设,着力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1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副主任刘晓楠等4人涉嫌贪污犯罪被该院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因涉嫌贪污犯罪,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副主任刘晓楠(副处级)、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刘文阁(正科级)、呼和浩特市敬老院副院长刘俊峰(副科级)、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党支部书记魏兰锁4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张林虎 支雅琼)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

  男子为好友出头捅死仇家 20人涉嫌包庇一同被抓

  嫌疑人陈某某被押解回温州

  原标题:温州男子为好友出头捅死仇家 帮他跑路的20人一同落网

  浙江在线温州3月17日讯 为帮朋友出头,温州龙湾男子陈某某将他人捅伤致死后逃跑。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追捕,警方在湖北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陆续被查处的还有20名涉嫌包庇窝藏嫌疑人的“好兄弟”。

  3月12日晚8时,陈某某被警方从湖北押解回温。今天,记者自温州龙湾公安分局方面获悉,陈某某已被警方刑拘,另外20名涉案人员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他帮朋友“出头”捅人致死

  为避追捕靠朋友掩护四处逃窜

  今年1月13日晚,叶某某和林某在酒后发生口角,陈某某为了帮好友叶某某出头,带领一帮“兄弟”前往龙湾状元街道龙飞路与向林某“寻仇”。一刀捅向林某的胸口后,陈某某坐车逃跑。随后,林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得知林某的死讯,陈某某意识到后果严重,就打电话给自己朋友张某,让张某安排车辆送他离开温州。在张某和王某、曹某某的安排下,陈某某不断乘换车辆,于1月14日凌晨藏匿到上海的偏僻处。

  1月22日,龙湾警方发现陈某某藏匿在上海的线索,立即前往侦查抓捕,但没想到陈某某已经在朋友帮助下潜逃至福建。几近辗转,陈某某想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又选择潜逃回温州藏匿。

  1月26日8时许,龙湾警方获悉陈某某可能出现在鹿城某小区,立即赶赴排查抓捕,却发现陈某某已在凌晨4时离开,不知所踪。原来,狡猾的陈某某在亲戚朋友不断掩护下,于温州鹿城和龙湾之间一次又一次转移,抓捕民警也与他一次又一次擦身而过,抓捕工作陷入僵局。

  抓捕20个参与包庇、窝藏的嫌疑人

  警方顺藤摸瓜抓住嫌犯

  距离案发已经过去半个月,陈某某在亲戚朋友甚至不认识的人的帮助下,不断和警方“躲猫猫”。龙湾警方于是决定从帮助他潜逃的这些人入手,辗转全国十余个省、市,历经数千里,民警先后抓获20名涉嫌包庇窝藏陈某某的嫌疑人。

  听闻警方的高压打击后,陈某某更如惊弓之鸟,先后藏匿在江西吉安乡下的偏僻处和湖北潜江的一个朋友的亲戚家中。

  龙湾警方通过排摸、分析奔赴湖北潜江,并最终判定陈某某的落脚点。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3月10日清晨,民警冲入陈某某藏匿的房间,将正在酣睡的他抓获。

  “逃跑这些天,我时刻担惊受怕,不敢出门,但又没勇气去投案自首。”落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后悔莫及,“现在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只是对不起我的朋友!”

  而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也是悔不当初:“我当时没多想,觉得朋友出了事就应理所当然帮忙,没想到触犯了法律……”面对铁窗,20名涉嫌包庇窝藏的嫌疑人都追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20名涉嫌包庇窝藏的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3月16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妨害公务的事件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3月17日财经网)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所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是个人权益受到侵害,也应采取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千万不得采取非法行为。然而,具体至“阆中公判讨薪民工”一事,虽然的确是民工扰乱公共秩序、侵害民警人身权益在先,应该服法,但依旧有些问题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最让人不解的是为何要公开审判?众目睽睽之下,让闹事民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裁,确实有警示的效果,但是这种公捕、公判、公拘的行为,其实是一种陋习。正是如此,早在1988年,国家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就已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将公捕公判和游街示众扫进了历史垃圾桶。进一步说,我国《宪法》第38条明言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那么将闹事民工示众的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所以更大的疑虑是,在民工讨薪无果之前,政府有没有穷尽权力帮忙?在审判闹事民工之前,欠薪者拖欠百余名民工的工资问题解决了没有?又有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毕竟,从情理上讲,没有欠薪哪有讨薪,欠薪显得罪加一等。从法理上说,早在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的法律适用标准。
  
  新闻中只字未提欠薪者的事。如果在公开审判闹事民工之前,欠薪者依旧逍遥法外,唯有让人对闹事民工一声叹息:你们为何要选择最笨的方法呢?网络发达的年代不知道作秀、搞行为艺术啊?实在不行也可以采取“牺牲一个成全百人”的方法嘛,想必你们也知道“大闹大解决”的道理——只是,悲哀之情更加的溢于言表。
  
  今天,法治进步是看得见的,尤其是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法治建设更是全面提速。上至设立“国家宪法日”,下至“庭审去囚服”,尊重公民权利、维护法律尊严,体现出足够的制度诚意。但是,时而死灰复燃的公捕公判仍然让人心生寒意。也就是说,如果不讲求“程序正义”,不严格恪守法律程序,不尊重“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仅有的“警示”,不是叫人们理性维权,不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是近似于一种“恶示范”。比方说,可以如上所述用近乎魔幻的行为艺术呼吁社会关注。
  
  文/刘孙恒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 (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30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第二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
  
  (六)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实施前款所列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二)造成死亡人数不满3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三)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或者奸淫幼女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第九条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一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册以上,光盘100张以上,录音、录像带100盒以上的;
  
  (二)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的;
  
  (三)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四)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
  
  (六)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五倍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五倍,但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的,属于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二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制作、传播的邪教宣传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或者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等内容,其行为同时触犯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百条第一款等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邪教组织被取缔后,仍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或者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新闻机构等单位,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20人,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于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为组织、策划邪教组织人员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而进行聚会、串联等活动,对于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邪教组织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其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其他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邪教组织人员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自残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邪教案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邪教案件,对于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缓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宣传品”,是指传单、标语、喷图、图片、书籍、报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及其母盘或者其他有宣传作用的物品。
  
  (二)“制作”,是指编写、印制、复制、绘画、出版、录制、摄制、洗印等行为。
  
  (三)“传播”,是指散发、张贴、邮寄、上载、播放以及发送电子信息等行为。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红网常德站3月18日讯(通讯员 陈章述)常德自2013年推行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到去年底止全市参保530.09万人,累计兑付补偿10143人次,补偿金额达到7105.74万元。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近日,常德市政府印发了《常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方案一方面明确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即全市统一保险政策、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由市财政部门开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专户归集各区县市大病保险基金。另一方面明确了保险范围和补偿标准,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分四段累计补偿,即1-3万元部分按50%、3-8万元部分按60%、8-15万元部分按70%、15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标准予以补偿。此外,文件还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行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此举将有助于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大病患者利益,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

  五台县私家侦探找人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省纪委三湘风纪网昨日发布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通报了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爱荣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等9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案件。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执纪问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小落细,落到实处。要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扛起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干净标准,增强正风肃纪底气;强化自身监督,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典型案件
  
  1.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爱荣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蓝山县供销联社纪委书记赵荣庆因供销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3.常德市武陵区农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学汉因单位多名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4.龙山县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万明因单位违规外出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5.长沙市明德中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喜兰因单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6.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纪委书记岳小兰因单位违规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7.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夏来喜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8.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陆建林因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公款消费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9.炎陵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淑华因单位违规包干接待费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吴振宇 于诗奇 编辑: 马丽红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

图看两会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